3.1班規及授課規定

班級規範的制定是由導師與學生共同討論,並根據實際情況,調整細節

導師基本要求的是:

A.不以爆炸的方法處理(尤其是語言暴力、肢體衝突)

B.不偷竊、說謊

C.不做危險之動作、行為




導師喜歡的是:

A.發現班上該完成的事物,並主動完成!

B.在自己有餘力時,能主動關心、協助同學!

C.大方分享,喜歡和同學互動!

D.勇敢參與比賽競試,為自己的班級爭取榮譽!

E.喜歡學習,並虛心接受別人建議!


F.凡事多正面思考,減少負面行為!

G.有錯認錯,並積極改進!


上課的要求:

A.課堂開始,每個學生桌上應備妥課本、習作、文具。

B.教師要求朗讀時,應以適當的音量仔細朗讀!

C.與任課老師的應對進退,要注意禮節!

D.各項練習、習作,應按時完成,若有特殊情況,可以告知老師,請求導師或同學協助(但不能直接抄寫)

E.作業批改後,應立即訂正,訂正完成,迅速拿給各科小老師以藍筆作記號。

F.作業書寫時字跡要工整,簿面保持清潔,能發揮創意的部分,可適當加入插畫或顏色。



獎勵方式:

A.私下口頭獎勵,或公開在課堂上,讓同學一起鼓勵

B.書寫優良事蹟於聯絡簿,讓家長也能分享孩子在校表現

C.班上若有好康的,優先出來選取

D.配合學校的榮譽章、榮譽卡制度




處罰、改過方式:

A.個別口頭訓誡。

B.適量的課文練習。

C.自我反省並書寫悔過書,嚴重時必須家長簽名。